福建省建筑防水技术信息网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福建省建筑防水技术信息网是福建省建设厅情报中心站所属科技信息系统的一个组成部分。是由从事建筑防水生产、设计、研究、工程施工、应用、流通、管理等单位自愿组成的技术信息网络。
第二条 本网的宗旨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紧密结合建筑防水技术发展的需要,采取灵活多样、行之有效的服务方式,积极开展技术信息交流活动,促进我省建筑防水技术的进步和市场的有序化发展。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领导
第三条 本网由福建省建设厅统一归口管理和福建省建设厅科技情报中心站的业务指导下开展工作。
第四条 本网的权力机构是全体理事大会。理事大会的职能:
1、协商、推选本网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
2、决定常务理事会的工作方针、任务、审议常务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网费使用情况。
3、决议和修改本网章程。
4、进行技术经济信息交流。
第五条 常务理事会由理事长、副理事长、常务理事、秘书长组成。
理事长单位挂靠在理事长或副理事长所在单位。
理事长、副理事长由常务理事会推荐产生,并报省建设厅科技情报中心站备案。
理事长、副理事长、常务理事任期三年。
常务理事会的职权:
1、负责执行理事大会的各项决议;
2、常务理事会下设秘书部、信息部、技术部等工作部门,在理事长领导下由秘书部负责处理和协调日常工作;
3、理事会聘请有关专家、领导担任本网技术顾问;
4、理事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常务理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第三章 工作内容
第五条 开展多种形式的技术信息交流活动,组织学术交流与研讨。
第六条 通过各种渠道收集、积累本省及国外建筑防水技术资料及信息,编辑出版专题信息资料和内部刊物。
第七条 为全行业提供各种形式的有偿和无偿信息咨询服务和技术咨询服务。
第八条 组织或发起有利于新产品推广、科技进步、产品进出口和企业横向联合等各种专题讨论会、座谈会、学术报告、技术市场、信息发布会和展示会等。
第九条 根据委托单位的要求,组织理事单位有关专家、工程技术人员开展有益于专业发展的其它活动。
第十条 与全国及各地区有关建筑防水情报信息站(网)保持经常性的联系,沟通情况,相互合作。
第四章 理事
第十一条 凡承认本网章程的建筑防水行业的企事业单位,自愿申请,履行本章程,承担理事义务者,均可成为本网的理事单位。
第十二条 加入本网必须履行如下手续:由申请单位向常务理事会提出申请,缴纳网费,填写入网登记表,经常务理事会研究同意后,即为本网理事单位。
第十三条 理事的权利
1、本网内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对本网的工作有批评、建议权;
3、优先参加本网组织的有关技术交流活动;
4、优先取得本网编印的有关技术资料;
5、有权向本网提出有关技术信息的需求。
第十四条 理事的义务
1、遵守本网章程,积极参加本网的活动,完成本网委托的工作;
2、按规定交纳网费;
3、理事单位必须指定专人—信息员(联络员)负责本网的通讯联络工作,并经常向理事长单位及网刊提供本单位或本地区的有关信息或动态。
第十五条 凡一年内无故不参加本网通知的各项活动,不交纳网费,即作自动退网处理,理事退网后,可重新申请入网。
第五章 经费
第十六条 本网经费主要来源于理事单位交纳的会费,有偿信息服务收入,以及有关方面的资助和赠款。
第十七条 本网经费用于技术信息资料的编写、制作、印刷、邮电等费用,各种会议及活动费用,支付稿酬及专家补贴费,技术信息工作中发生的其它开支。
第十八条 专项专用,并在每年一次的网员大会上公布帐目,接受监督。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章程由本网理事大会讨论通过生效。
第二十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常务理事会议。
第二十一条 网址挂靠在理事长或副理事长所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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